成都“电马儿条例”提交三审 未提限行、禁行

25.06.2014  22:38

25日上午,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备受关注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提交会议审议,这是对该条例进行的第三次审议,在审议结束后或提交会议表决。

在最新的修订草案修改稿中,记者没有看到征求意见稿中“限行”“禁行”的表述。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三十条(道路保障)拟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执法,疏导车辆,保障非机动车道畅通。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曾提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实际”,可以采取“划区域、分时段”限行或禁行的措施。

成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会议上提交报告,认为修订草案基本成熟、规范可行,能够适应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工作的需要,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后交付表决。(记者 吴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