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境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28.10.2015  19:15

    新华网四川频道10月28日电(余宰贵)10月28日,在成都市政府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上,由中国环科院编制完成的《成都市环境总体规划》顺利通过了国内环境规划权威专家的专业论证。环保部、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城市发展规划院、北师大、四川大学等院校研究机构专家应邀参加了会议。

    “我们组织专家通过对全市环境发展现状和趋势的系统分析,从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和环保体制、机制等环境要素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确立了成都市环境保护的战略定位。”关于规划成果,成都市环保局局长陈琳告诉记者,《成都市环境总体规划》不仅从“环境空间”、“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环境服务”等四个层面提出了环保重点任务,特别针对全市环保工作现状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趋势,规划设计了与之对应的五大类28项重大工程重点工程,同时还提出了“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公众参与、区域协作”等六大保障措施。

    作为环保部首批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成都市近年来积极加强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以环境空间管控优化城市发展格局,以环境资源承载力调控城市发展规模,以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努力把成都市建成天蓝、山青、水净、健康、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都市。

    “成都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管理上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专家们认为,成都不仅明文规定《成都市环境总体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而且明确指出成都市及其所辖的区(市)县在编制环境保护五年规划和专项规划时,应以本规划为依据,由此确立了环境总体规划的重要定位,此举在国内同等城市中具有十分显著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将为研究探索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包括通过环境总体规划实现多规合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据成都市环保局副巡视员陶宏志介绍,着眼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按照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和进一步深化环保领域改革的有关要求,《成都市环境总体规划》在突出环境空间要素、建立环境空间管控框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重大突破。首先,借鉴主体功能区规划思路,建立了成都市综合环境功能分区,并在此基础上重构了水、大气、生态等各要素功能区划;其次,以行政单元为对象,从环境风险源分布及强度、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及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程度等方面出发,建立了成都市环境风险分区;第三,把环境保护目标、管控要求和配套制度措施细化落实到各个不同的主体功能区,使规划真正“落地”。

    记者注意到,为正确把握经济新常态下环境保护的战略方位,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决心和意志,《成都市环境总体规划》不仅注重环境保护体制和机制创新,将“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和政策创新”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加以明确,而且还十分重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将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作为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并采用单章形式加以强调,其规划成果受到与会专家的一致赞同。

    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段成柱,以及发改委、农委、经信委、城管委、交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