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海关拦下留学生携带玳瑁获刑2年罚3万 2015-03-16 13:40    来源: 成都商报电子版

16.03.2015  15:24
公派留学生朱某某在古巴换了165块玳瑁背甲壳回国,在机场被成都海关拦下。经审理,成都中院认为,朱某某违反海关法律,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玳瑁背甲壳入境,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成都海关拦下留学生携带玳瑁获刑2年罚3万(资料图)

    玳瑁:

  属爬行纲海龟科,是中国古代神话四大神兽之“玄武”。玳瑁的鳞片花纹晶莹剔透,有“海金”的美誉,被视为祥瑞、幸福之物。在国际珠宝界,玳瑁和珍珠、琥珀、珊瑚并列为四大有机宝石。

  公派留学生朱某某在古巴换了165块玳瑁背甲壳回国,在机场被成都海关拦下。朱某某不知道,玳瑁背甲壳虽然在古巴可以交易,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成都中院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被扣

  “不值钱”的壳

  入境价值18万多

  2009年,25岁的广西小伙朱某某被派往古巴学习临床医学,是享受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的国家公派留学生。他称自己在古巴海边认识了不少渔民,用自己从国内带的风油精等小物品换了不少玳瑁背甲壳。

  2013年7月27日,朱某某从古巴回国内度假时带了一些玳瑁背甲壳。他转机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准备看望在川女友。出关时,朱某某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境。

  机场海关官员对他携带的行李进行X光检查,发现有疑似玳瑁背甲壳的物品,遂将其拦下,并将这些物品扣押。朱某某很惊讶,他认为自己是帮别人带的,而且这些玳瑁背甲壳在古巴并不是很值钱。经鉴定,朱某某携带的玳瑁背甲壳共165块,净重18.4千克,价值人民币18.72万元。

  2013年8月7日,成都海关缉私局通知朱某某到案接受讯问,当天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