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人民陪审员1840人 达到法官人数145%

21.07.2014  05:53

选任新增人民调解员

●把离群众最近、和群众联系最紧的社区干部作为主要对象

●选任的基层群众占比达到67%,超过新增总数的三分之二

●结合专业型案件审理需要,选任多行业多领域的专业型人才

●新增人员涵盖教师、企业人员等职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今年,成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21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将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作为今年依法治市的重点工作,并确定市委政法委、成都中院为牵头单位,市人大内司委、市财政局为责任单位。记者昨日在采访中了解到,成都中院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现已全面完成全市新增人民陪审员遴选工作,其中17个基层法院所在地的人大已完成新增人民陪审员任命工作,其余3个基层法院也将在近日向当地人大作出提请任命报告。

截至年中 人民陪审员达1840人

为保证“倍增计划”顺利完成,成都中院于2013年7月即提前启动辖区内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制定下发了《全市法院2014年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任工作实施方案》。至去年12月底,全市法院新增人民陪审员457名,人民陪审员总数达1109人,达到当时基层法院法官人数的97.9%。截至6月30日,全市法院拟新增人民陪审员1168名,原有陪审员672名,共计1840名,达到基层法院法官总数的145%,完成了人民陪审员达到法官人数120%的总体工作目标。

据悉,为拓宽人民陪审员来源渠道,充分吸纳社会各界优秀人士充实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各基层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对倍增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通过广泛发动和宣传,共有1400余人通过报名或推荐的方式参与到人民陪审员选任活动中,为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涵盖各领域 具有广泛代表性

据成都中院介绍,为了注重选任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一是聚焦社区干部,把离群众最近、和群众联系最紧的社区工作人员作为选任主要对象;二是聚焦基层群众,适度提高基层群众中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比例,基层群众占比达到67%,超过新增总数的三分之二;三是聚焦专业人才,结合专业型案件的审理需要,选任多行业多领域的专业型人才,专家型陪审员队伍进一步壮大,据悉此次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涉及金融、医疗、建筑、制造、新闻、语言翻译、教育、社会工作等多个领域,175人具有法律学科背景,占14.3%;四是聚焦多职业背景,此次新增人员涵盖基层人民调解员、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干部、企业人员等职业范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综合素质好,群众威望高,基层经验足,参与热情高”的选任基本条件。把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阅历、文化素养等作为选任的重要内容,对拟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严格审查。严格审核年龄、学历及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确保信息准确、资料详实。通过多种公示手段将拟选任人民陪审员身份信息对外公布,对不符合选任条件的32名拟任人选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后予以筛除,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来自于人民,受人民监督的基本原则。

专项培训 增强陪审员化解矛盾能力

倍增计划”启动后,成都中院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汇报工作,争取各地人大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增选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工作。青羊、金牛等地的人大常务会在既定会议计划之外,召开了专门会议,专题审议表决关于人民陪审员增补任命的相关事宜。保证选任程序无缝对接。另外,由各地政法委牵头,分别在下辖街办、社区内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推荐名额,确保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代表性和群众性。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优势和审判监督作用,提高人民陪审员案件参审率和参审质量,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结合市委政法委开展的“平安成都”建设工作,成都中院于5月27日、28日分两期针对全市20个基层法院的陪审员举办了“成都法院人民陪审员专项培训”。本次培训采取专家主讲与陪审员代表交流发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特邀专家结合典型案例就调解员、陪审员的角色定位、所肩负的职责以及如何结合事理、情理、法理进行调解等知识进行了授课,三名陪审员代表结合自己在陪审中的实践经验进行了深入交流,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案审之外 陪审员将有更大空间

鉴于“倍增计划”选任工作中出现的新任人民陪审员大量增多、法律基本素养需要加强等新情况,成都中院表示,今年8月中旬,法院将统一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从法律基础理论、部门法基本知识、审判逻辑及思路等方面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大范围覆盖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新任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同时,灵活采取集中培训、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庭审观摩、开展研讨活动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工作,拓展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新模式。

据悉,成都中院将进一步规范参审程序、权利义务等参审制度,促进人民陪审工作步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轨道;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工作;完善合议庭评议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并充分发表意见;探索“分组使用、定期轮岗”制度,根据人民陪审员专业、特长,对现有人民陪审员进行分组到庭,定期轮换,合理配置陪审资源,提高审判庭工作效率。

同时,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之外的活动,如案件评查、法制宣传、执法检查、评优评先等,认真听取人民陪审员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诉讼服务点延伸到社区,探索如何在该项工作中更大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