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检察院对一特大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提起抗诉

19.06.2014  00:22

        中新网成都6月18日电 (记者 安源)18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官方网站获悉,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于日前提起抗诉的被告人白鲁博等人特大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获省检察院支持。

        经审查,被告人白鲁博系该犯罪团伙的组织、策划、指挥者,主观恶性极深,其组织走私毒品数量大,造成了近700克海洛因流失社会这一特别严重后果,且拒绝承认指使他人贩卖、运输海洛因的犯罪事实,无悔罪表现,不具有任何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据此,被告人白鲁博系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未判决,属于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

        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成都市检察院公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依法提起抗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