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最细裁量标准 限制患乙肝者入职将处罚

07.05.2015  12:11

        成都商报讯(记者 王垚)用人单位若违规限制、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入职,将依照情节严重,分为三个档次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从轻处罚,罚款33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罚款660元以上1000元以下;情节处于轻重之间的,处罚介于二者之间,罚款330元以上660元以下。

        这出自成都市人社局近日出台的《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以下简称《裁量标准》)。据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市人社局出台的最详细最具体的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其中详细规定了18项行政审批的时间办理期限和流程,以及51项存在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事项的裁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