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曝光20名行人交通违法 交警:不涉及隐私

09.09.2015  10:47

  (四川日报记者 李丹)连日来,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被成都交警抄告单位社区,并在在网上曝光,10位违法者照片或视频登上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官方网站的“曝光栏”。9月8日,成都交警进一步加强整治,继续在成都交警门户网站(www.cdjg.gov.cn)上曝光了当天挡获的10名交通违法人。

  违法现场:1小时12人横穿马路

  上午11时,在成都二环路北一段凯德广场附近,有不少行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

  一名男子头戴安全帽身着雨衣,骑着电瓶车从二环路外侧横穿过马路向内侧驶来,随后被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挡下。“我赶时间去送票据,晚了就不收。”驾驶员周发和说,自己在银行工作,刚才从二环外侧到二环内的银行去送票,由于赶时间才横穿马路。

  记者注意到,横穿二环路需三次才能通过,从最外侧到中央绿化带,通过后再到内侧绿化带,最后又横穿才能到达二环路内侧,每个方向来往的车辆多,十分危险。随即,周发和被交警进行了处罚和教育。

  1小时内,该路段便有12名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员横穿马路。

  昨日18时,成都交警再次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官方网站(www.cdjg.gov.cn)上曝光了10名交通违法人,其中8人因驾驶“电马儿”侵走机动车道被曝光,另外2名行人,1人是闯红灯、1人是横穿道路被曝光。

  成都交警:抄告曝光起警示作用便于安全教育

  从交管部门的抄告制度实施以后,不少市民开始质疑,抄告曝光是否涉及侵害违法者本人的权益。

  “每一份抄告单上都盖有交警分局的公章,需违法当事人及执法人员签字。”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抄告单只是对违法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本身是一种交通管理办法,没有涉及到违法者的隐私,因此不会侵害违法者的权益。

  根据《道法》第六条规定: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交警部门抄告的目的是便于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而不是处罚措施。

  针对违法行为在网上曝光,成都交警表示,通过将交通违法者的照片在网站上亮相,让他们的交通违法行为能够被更多人看到,对交通违法者起到警示的作用,同时也提醒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把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事情看作是小事,除了会被现场处罚,交管部门还会将违法行为抄告给单位或社区,将违法者的照片在网上曝光亮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