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斥重金引进高端金融人才 特聘专家享特殊待遇
近日,成都市下发《关于开展“成都人才计划”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第四批“成都人才计划”将新增高层次金融人才类别,面向海内外大力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加速推动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成都人才计划”实施以来,为我市发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引进了一大批“高精尖缺”领军型人才。随着全市金融业的迅速发展,金融人才数量不足、结构不优、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高层次金融人才的短缺成为成都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短板”,制约着成都金融业的发展与创新。为此,成都市从今年起将高层次金融人才纳入“成都人才计划”。据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王乾介绍,此举旨在加速推动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打造金融高地提供人才支撑。
本次申报要求,凡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我市的金融类企业引进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均可由企业按程序申报。金融类企业主要包括:一是取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金融牌照的企业。二是融资租赁企业。三是经省政府审批验收的各类金融要素市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再贷款公司等。四是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五是经省、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独立经营的挂牌营运中心、互联网金融企业等。六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引进的高层次财务专家、投资专家。
申报人应为2010年1月1日后,2014年6月30日之前首次来蓉,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金融专家学者;二是在国际知名金融机构、相关企业、国际组织中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熟悉金融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三是在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省、市金融管理机构担任过中层以上职务的金融管理人才;四是在新兴金融及金融创新领域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的领军型人才。
经综合评审,入选“成都人才计划”金融类人才,将授予“成都市特聘专家”称号,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并享受出入境与居留、资助、任职、薪酬、创新创业、税收、医疗和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评价激励等11个方面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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