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整治市场“虚假宣传”保健品成重点
中新四川网1月16日电(记者刘忠俊)16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针对保健品广告任意使用医疗术语、暗示能治疗疾病的乱象,该局展开一次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涉违广告24条次,并对其中4起违法宣传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据介绍,执法人员先后对成都市城区一环路西一段的康贝大药房、青羊宫附近的同康大药房和家乐福红牌楼店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药房内销售的部分夸大保健品功效的广告、标语进行了清查,督促商家移除,并对涉嫌虚假宣传的部分保健品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保健品不得宣传药物疗效。”成都市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谷德宪说,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了80余家大型超市、商场(卖场)、药店,涉及各类经营户1400余家,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4条次,当场责令整改17条次,立案调查4起。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的本质是食品,广告中不得出现医疗术语、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以及无法用客观指标评价的用语,也不得声称或者暗示保健食品为正常生活或者治疗病症所必需,更不得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医疗(医疗美容)广告,应当留意广告是否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广告内容不得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不得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不得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不得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化妆品广告常用的欺骗、误导方法是把化妆品和药品混为一谈,使用医疗术语,大肆宣传治疗作用,采取对比手法,对同类产品进行贬低;夸大产品性能,最常见的方法是利用明星的名义、形象作功效证明,采用不真实的方法进行使用前后效果对比,使人误解其功效;大量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吹嘘产品等。
另外,节日来临,商家的各类促销广告令人眼花缭乱,在购买商品时,要看清广告的内容是否与购买的商品真实一致,防止一些不法商人对商品“偷梁换柱”;对打折、返券促销活动要保持理智,购物前要详细了解活动规则和使用返券的相关事宜,对参加优惠活动的商品范围要充分了解。并且,将商品平时的价格与节日促销价格进行比较,然后谨慎购买;对促销礼品的名称、数量以及实施方法、促销时间要详细了解,避免销售商以种种借口不发放礼品或以小充大、以劣充真;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向对方索取发票等相关凭证,切忌将购物小票或者凭证随意丢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