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为转岗、待岗培训、解聘和辞聘
日前,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出台《关于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实施办法》,确立了转岗、待岗培训、解聘和辞聘等四种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渠道。
据介绍,《关于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实施办法》在切实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成都教师“县管校用”工作的推进情况,提出了转岗、待岗培训、解聘和辞聘四种退出渠道。
成都对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管理办法重视“人性化”,从完善教师队伍出口、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师德监督的角度出发,采取循序渐进、层次深入的退出办法。对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先实行转岗这一退出渠道,并进行待岗培训,由各级教师管理服务机构指导学校安排进修学习、跟岗培训,给予教师改进和补救的机会。不愿意转岗、待岗培训,或待岗期满仍然不能竞争上岗的,由聘用单位予以解聘。
成都还首次提出了“合同退出机制”这一概念,将把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相应条款和内容格式化为合同内容,以解决教师退出教学岗位渠道的合法性问题,降低争议处理的诉讼风险。这意味着今后新进入成都市教育系统的教师,或者教师重新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时,合同内容中将增加“退出教学岗位”的相关内容。据了解,省内目前尚无这方面的先例。
(江芸涵)
成都教师四种渠道退出教学岗位 -
成都01:10 09.01.2014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