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提高规模化利用秸杆补贴 将重处“第一把火”

29.04.2015  11:26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张彧希)今年成都将提高规模化利用秸杆补贴,对禁烧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实行追责。这是记者从4月24日召开的成都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上获悉的。

今年成都将继续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向河道、沟渠抛弃秸秆,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5%以上。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撑体系、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产业化规模化利用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对规模化利用秸秆1000吨以上的,给予每吨40元补贴,补贴标准比去年提高20元。对购置秸秆粉碎机械、秸秆打捆收集机具的,市级财政将相应补贴。

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成都将严查重处“第一把火”。中心城区征而未用地、河渠滩涂地、城市上风方向、机场航空通道、重点旅游通道、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相邻市交界区域等,将是监测重点。对于农户在承包地上露天焚烧秸秆的,将扣发其当年的耕地保护基金;对粮食规模经营业主在其流转经营土地上露天焚烧秸秆的,将取消其享受有关政策性奖励或补助资格。

成都市监察局将对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