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探索医保个人账户共用 住院费最高报销56.31万
今日聚焦
共享发展·社会保障
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42.47万人;
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14万人;
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47.51万人;
2015年:截至9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长到560.73万人……
近五年成都社保制度变化
从无到有
2011年 成都率先在全国实现社保制度全覆盖
农村居民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水平医疗服务,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2012年 成都出台城乡居民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办法
农村居民以及参加其他涉农类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通过贷款购买养老保险,用领取的养老待遇作为还款来源,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
从有到优
2014年 成都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新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不增加个人和用人单位缴费的前提下,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而城乡居民按上年市平均工资80%的1%标准参保缴费,也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医保同等待遇。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无缝对接”。
从质到面
2014年5月21日
成都社保网上经办服务“全覆盖” 服务项目扩充至100项
所有用人单位、全部参保人员(包括退休人员),足不出户,通过手机、电脑就能办理业务。
“医保基金对很多人而言,像一个短期保险,但个人账户资金得不到有效使用,也是一种浪费。”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叶小兰
“市民的感受应该很明显,过去这五年,不管是医保还是养老保险,保障覆盖面和使用便捷程度都提高了。”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叶小兰,主要的研究领域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障体系,曾多次参与成都市社保制度改革的课题研究。以她研究者的角度来看,成都在全国率先实现社保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更加关注保障质量,比如,城乡居民既有基本医疗保险,还有大病互助医疗保险,低收入人员能够贷款缴费等等,“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这种改变是非常大的”。
破冰
成都社保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
过去五年,成都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什么?市人社局局长张济环的回答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近年来,成都从民生最迫切的医保、就业、养老几大领域“破冰”,让城乡群众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特别是在2011年,率先在全国实现社保制度全覆盖,农村居民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水平的医疗服务,并且有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很多城市看来,这是一个高起点。
叶小兰说,改革的步伐还在加速,并且进一步得到深化。2012年,成都市出台城乡居民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办法,农村居民以及参加其他涉农类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通过贷款购买养老保险,用领取的养老待遇作为还款来源,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市人社局明确表示,此举主要是为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农村居民不仅可以买养老保险,而且能买得起。
2012年11月,温江区和盛镇广水村17组村民张国勋按个人最高档一次性趸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80个月,共计29378.34元。同年12月,他领初始养老金465.73元。2013年7月,成都在全国率先建立调整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的通知》,张国勋每月领取到的养老金增加到490.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