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执行房产税收新政从2月22日起以申报时间为准

25.02.2016  09:11

  对于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这一政策在成都何时开始实行?2月23日,成都市地税局给出了答案:“对于新契税优惠政策执行时间,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新政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财政部2月19日发布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文件指出,新政将于2月22日正式实施。 (记者 范瑞鸣)

责任编辑:汪昕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