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总工会:节日生日给职工发慰问品不是腐败
核心提示
这些福利
才不能发
A 公务员
在工资、津补贴和目标绩效奖以外,如果单位发放钱物、节礼,都属于违规行为
B 企业工会
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C 国企
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不久前,《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评论《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使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发放福利的边界成为关注焦点。
哪些福利是正当的?哪些福利是违规行为?昨日,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纪委、财政、工会等多个部门,请他们来进行解读。
反腐不应该
反职工福利
中央的八项规定,反的绝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
然而现在的情形是,一些单位中秋节的二斤简装月饼没了,甚至妇女节女职工的体检也没了。还有群众反映,因为单位领导干部要节俭过春节,基层职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年终福利,也被“名正言顺”地不发了。
这岂不是歪曲了中央的反腐本意?
摘自《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
商报小调查
网友:福利变少了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就“八项规定之下,你的福利变了吗?”这一话题,对29人进行了一次网上调查问卷,结果显示,部分单位“福利”已经发生变化。
参与调查的29人中,4人来自党政机关或群团,4人来自事业单位,13人来自国企,8人来自民企。
在“您所在的单位,曾经发过以下哪些福利”的多选问题中,选择了月饼等实物和过节费的最多,均超过了一半,超过三分之一的人选择了消费卡和消费券,还有3人选择了“从没发过”。
在“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您所在的单位还在发以下哪些福利”的多选题中,与上一个问题的选择相比,选“从没发过”的人数增加了近2倍,其他选项都有不同程度减少,如选择实物、消费券和消费卡的人数都减少了一半多。参与调查的王先生向成都商报记者证实了这种变化,“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月饼是没有了,其他的福利也在减少”。
对于调查问卷中“您认为收到的福利都是正当的吗”的问题,25人认为“是”,4人认为“有的正当,有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