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近五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下降

01.06.2016  20:16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5月3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成都中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基本情况和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近五年来,成都市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下降,抢劫、盗窃是主要犯罪类型。

2011年至2015年,成都市两级法院共判决生效未成年被告人2775人,其中,2011年 862人,2012年 616人,2013年598人,2014年355人,2015年344人。成都中院相关人士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下降,一是得益于成都市对闲散青少年社会管理创新初见成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状况减少;二是成都市政法机关很好地贯彻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的轻微违法情况没有再作为犯罪处理,有效避免因刑事程序给未成年人正常社会化造成负面影响。

抢劫和盗窃是该市未成年人主要犯罪类型。2011年至2015年,抢劫、盗窃等侵财型犯罪所占比例大但呈下降趋势,抢劫、盗窃两项犯罪人数合计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比例分别为74.9%、73.9%、77.1%、68.2%、65.1%;侵害人身型犯罪所占比例相对较少但呈不断上升趋势,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三类犯罪人数合计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2.6%、15.2%、10.6%、17.3%、14.5%。抢劫盗窃等侵财型犯罪所占比例大说明未成年人所拥有的生存资源有限,但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向西部转移,成都地区的就业机会增加,未成年人迫于生存压力犯罪的情况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