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片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续聘事宜通知
08.12.2015 16:35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片区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续聘事宜通知
成都片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川财采〔2014〕3号)规定,评审专家应当在聘期届满60日前,填写《评审专家聘任资格检验复审表》,并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书》送住所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州)或者县(市、区)财政部门。
现将成都市财政局续聘资料收集时间、地址告知如下:
时间: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31日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1213室。联系人:陈晓晓、肖琴;联系电话:61882600。
附件1:评审专家聘任资格检验复审表
附件2:复审名单
成都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8日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08.12.2015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