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保险业发展

14.06.2016  18:47
核心提示:6月13日,记者从四川保监局获悉,成都市近日出台了《2016年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对在成都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保险机构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购房补贴。     6月13日,记者从四川保监局获悉,成都市近日出台了《2016年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对在成都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保险机构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购房补贴。

    为鼓励保险业创新项目,《方案》明确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出口规模在3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给予20%保费的补贴;对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质量责任险和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保险机构,按照保费年度新增余额的2%给予奖励。同时,为鼓励保险业支持统筹城乡发展项目,《方案》还对在农村新设立经营性网点给予一个点5万元的补贴、新推出涉农保险产品的机构给予10—20万元奖励、开展“银保财互动”试点的保险机构给予贷款余额2%的补贴。

    此外,《方案》对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履行自律、维权、服务等职责给予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