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正式发布“产业新政50条”

13.07.2017  16:23

12日上午,成都市向社会发布“成都产业新政50条”,全力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


全称《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成都产业新政50条”指出,未来成都产业发展将围绕增强产业核心要素聚集能力、保持产业发展成本竞争优势、打造产业生态链生态圈,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能级。


人才是城市的第一资源,据了解,成都将对来成都创新创业国际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资助,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


同时,实施“蓉漂”计划,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青年人才可凭毕业证落户成都,外地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来成都应聘可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7天。对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满五年后可按贡献以不高于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而对于长期困扰成都产业发展的物流成本问题,成都将推动货物集中查验,建设电子口岸,全面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和一体化通关,推行“7x24”小时通关。并实施政府购买机场、铁路、公路口岸公共服务,减免国际货物进出口岸的吊装、仓储等费用。


下一步,成都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督导活动,建立跟踪问效、解决问题、推动落实机制,确保50条政策措施落地。


1、加强高端人才激励

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

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资助

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

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年内最高3000元/月安家补贴


2、鼓励青年大学生在蓉创新创业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凭毕业证办理落户

毕业5年内在蓉创业大学生,最高50万元、最长3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


3、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

高校和职业技术(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最高2000万元补贴

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最高500万元补贴

企业提升职工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每人最高6000元职业培训补贴


4、发放“蓉城人才绿卡

实行“人才绿卡”积分制

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


5、加强人才住房保障

急需紧缺人才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

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7天内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


6、开展全民技术技能培训

设立1.6亿元专项资金,为有创业就业愿望的市民提供免费培训

加强技术创新供给


7、加强技术要素源头创新

支持在蓉高校“双一流”建设

全力争创以军民融合为特色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8、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筹建成都创新创造研究院

鼓励高校院所、龙头企业、投资机构等共同建立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


9、支持企业创新创造

完善政府首购、订购创新产品制度

设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引导基金


10、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经验

在蓉高校院所联合地方、企业共建环高校院所知识经济圈,给予最高1000万元引导资金支持


11、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

新建的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资助

支持各类主体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创新创业载体,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12、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支持骨干龙头企业打造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引导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优化土地资源保障


13、加强产业用地保障

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具备供地条件下,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按需“随用随供

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倾斜安排70%用于工业、物流、文旅、创新产业、农产品加工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14、实施工业用地弹性供应

弹性年限出让一般不超过20年,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到期后可续期出让或租赁


15、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

对鼓励类重大工业项目实行地价优惠政策


16、鼓励集约节约用地

建立土地产出效益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挂钩制度

提升财政金融服务能力


17、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式

设立规模1000亿元的成都发展基金,通过子基金群力争带动5000亿元社会资本

设立规模10亿元的金融科技产业创业投资子基金


18、扩大金融供给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对新设立或迁入的境内外法人金融机构总部给予最高4000万元的落户、办公用房(含租赁)和项目补助


19、进一步优化政策性金融产品

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民营企业应急周转金规模

设立市级再担保公司和小额再贷款公司


20、大力促进产融结合

推动与金融机构合作,进一步扩大融资额度,力争全市5年新增贷款规模超过万亿元

健全产融合作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


21、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

争取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在蓉设立西部服务中心,对在重点境内外资本市场首发上市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中不执行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股权投资收益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2、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带动优势

探索建立以“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为重点的跨境金融服务中心

强化数据资源支撑


23、提升信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普及1000兆光纤宽带网络

高标准超前规划部署5G通信网络

对重点数据中心、工业云、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企业执行优惠带宽资费并给予补贴


24、推进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

企业和社会机构面向行业应用构建专业大数据服务平台,按平台投资额30%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对重点产业领域的重点示范应用项目,按项目总额2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25、促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创新应用,按企业投入的15%-2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贴

降低企业成本 降低企业能源成本


26、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

扩大直购电交易及富余电量政策执行范围


27、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支持天然气大用户改转供为直供

缩短天然气预付款周期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28、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扩大海关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动审放、重点稽核试点范围

全面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和一体化通关,推行“7×24小时”通关


29、降低口岸场站操作成本

实施政府购买机场、铁路、公路口岸公共服务

进一步降低机场货站经营性收费


30、降低全程物流成本

引进培育一批国际化、网络化物流企业和龙头快递企业

大力发展城市共同配送和多式联运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31、积极落实各项减税政策措施

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32、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取消或暂停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4项政府性基金

取消或停征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3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33、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

建立涉企保证金常态化公示制度

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34、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前置要件

备案项目不再设置任何前置要件,实行告知性备案

核准项目前置要件减为选址意见和用地预审两项

培育产业生态 培育优化产业生态


35、加强供应链创新应用

供应链管理企业纳入鼓励类产业,享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在成都发展基金中设立供应链产业投资基金


36、促进产业链垂直整合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实施产业链垂直整合

为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的骨干型中小企业,可享受与本行业龙头企业同等的政策扶持


37、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设立成都市新经济发展推进工作机构,负责统筹推进新经济发展

支持企业跨界兼并重组


38、强化产业发展的中介服务配套

彻底清理“红顶中介”,打破专业服务垄断

对经认定为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强产业发展载体支撑


39、规划建设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新城

深入实施“五位一体”管理制度

按照“产城人一体化”方式,科学确定园区边界和建设时序、产业和配套服务用地比例

制定产业空间布局导则、重点产业导则和重点产业园(聚集区)导则


40、引导产业向功能匹配的产业新城集聚

每年定期发布《成都市产业发展白皮书》和《成都市产业发展蓝皮书


41、提升产业新城综合承载能力

科学布局生产制造、生产服务、生活配套等功能

加快推进产业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15分钟公共服务圈前瞻性布局建设产业新城生活配套设施

拓展企业“走出去”新空间


42、提升对外互联互通水平

加密国际航线,重点开通至欧美澳非亚的战略性国际客货运航线

稳定开行“蓉欧快铁”等国际铁路货运班列

力争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380公里


43、拓宽企业“走出去”渠道

对成都企业主导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境外产业合作园区,给予企业最长4年最高100万元/年的支持

对成都市企业控股的新设境外企业,给予最长3年最高100万元/年的支持

对企业、协会参加境外知名展会、投资推介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次、100万元/次的补贴


44、强化企业“走出去”服务保障

加强涉外中介服务

力争5年内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建设30个“海外成都”工作站

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企业核准、备案程序


45、引导企业跨区域合作发展

推动产业跨区域布局和梯度转移

对整体或部分外迁,总部仍留在我市的企业给予新增贷款贴息、设备搬迁和原厂房处置补贴等

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46、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加快建立以投资自由化为目标的市场准入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和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的金融开放创新制度


47、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事项100%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建设网上政务大厅,2017年底前实现9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48、放宽市场准入

建立企业注册、迁移、注销的简易流程

本地民营企业再投资、市外来蓉企业投资和外资企业投资同等享受优惠政策


49、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建立企业信用积分体系,企业信用与市场准入、政策优惠挂钩


50、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的社会氛围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协)会、企业和定期调研座谈制度

强化“962578”企业服务热线功能

完善优秀企业家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