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检察机关公布五大“禁毒”典型案例
中新网成都6月20日电 (记者 安源)20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成都市检察机关在“6.26”禁毒日到来之际,向社会公布了五大“禁毒”典型案例。
据了解,成都市检察机关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加强毒品预防工作。积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对无业人员、外来人员等高危人群,以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依托派驻检察室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学校等进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充分发挥一般预防和社会警示效果,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体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禁毒工作的成效。成都检察机关长期深度关注因毒品诱发的其他刑事案件,对毒品引发的相关犯罪予以深度关注。对因吸毒致幻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多种恶性案件,成都市检察机关一直予以深度关注,并严厉打击。
典型案例如下:
典型案例金牛区检察院对翁某等8人非法买卖制造毒品案依法提起公诉
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翁某、杜某等8人在金牛区天回镇宝严村、郫县花园镇友爱村、新都区大丰镇等地租厂提炼麻黄素并销售。
2012年4月19日,公安民警将其抓获,现场查获麻黄素成品82公斤,麻黄素半成品液体约20吨,缴获毒资人民币2000余万元。
最终,该案经金牛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翁某、杜某两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邛崃市检察院对曾某等人制造毒品案依法批准逮捕
2014年2月,邛崃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一重大涉毒案件的侦查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在曾某、尤某位于成都市九眼桥附近的租住房内,查获大量成品冰毒及制造毒品用的原材料和工具,经现场查验并称量,共查获成品冰毒60余克,制毒用溶液40公斤。
目前,邛崃市检察院对该案犯罪嫌疑人以制造毒品罪依法批准逮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高新区检察院对杨某“毒驾”案依法提起公诉
2011年9月26日下午,杨某吸食毒品后,驾车从成都市文殊院送他人到成都双流机场,后又驾车沿机场高速路返回成都市区。当天下午15时许,杨某驾车行至高新区永丰路与一环路交叉路口处时,违反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内右转弯并冲上人行道,冲撞行人王某,将其卷入车底,并连续冲撞多人,造成一人死亡、四人受伤、公私财产受损的严重后果。
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以杨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成都市检察院对九某等三人走私毒品案依法提起公诉
2011年4月,成都海关在双流机场对马来西亚吉隆坡至中国成都的D72622次航班入境旅客查验时,发现蒙古籍旅客九某、巴某、图某形迹可疑,遂将三人送至医院进行医学检查。经检验证实三人体内确有圆柱形异物,疑似毒品。在成都海关侦查人员的监控下,三人分别排出柱状毒品物90粒、80粒、21粒,净重分别为991克、865.5克、171.5克。
成都市检察院以走私毒品罪对三人提起公诉,2011年10月19日,巴某等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
成都市检察院对李某走私毒品案依法提起公诉
2011年4月,成都海关对吉隆坡至成都的航班入境旅客查验时,发现中国籍旅客李某多次前往吉隆坡且仅逗留3至4天,目的地为广州却多次经成都中转绕行,形迹可疑,符合走私毒品的风险要素,遂决定对其行李物品进行重点查验。经拆箱查验,从箱体上下部发现两包锡箔纸包装物,内为淡黄色粉末状物体。鉴定确认系毒品海洛因,净重达4013.5克。
经成都市检察院以走私毒品罪提起公诉,2013年6月26日,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