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局:举报销售超标车 最高奖1000元

19.06.2015  11:35

  举报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商家,市工商局将按照每台车50元的金额奖励,举报者最高可获得不超过1000元的奖金

  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6月30日即将截止,为防止不法商家甩卖超标电动车,昨日市工商局组织各区(市)县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对商场、超市、专业市场,以及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直营店较为集中的街道进行了突击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所有商家店面内都在显著位置贴上了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有的商家还贴出了严格遵守法规销售的承诺。现场暂时未发现有商家在成都市场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车。部分商家的少量存货超标电动自行车也正在退货处理中。

  市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李栓喜提醒广大市民,若市民发现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商家可进行举报,市工商局将按照每台车50元的金额进行奖励,举报者最高可获得不超过1000元的奖金。

  商家要注意

  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

  处以货值1-3倍罚金

  “这个电动车的生产合格证在哪里?”在锦江区经华南路,若干家电动车专卖店、直营店将这条街围成了“电动车一条街”。工商执法人员正逐户检查电动车销售商家。见到执法人员询问,商家连忙翻出抽查到的电动车合格证。将合格证上的信息与店内张贴的产品《目录》的信息比对,执法人员发现该车型号符合《目录》要求,同时车架号与车身标记也符合,“这辆电动自行车是符合要求的。

  在经华南路28号院,执法人员意外发现了数十辆崭新超标电动车摆放在院内。居民院一旁的电动车商铺店长熊先生表示,该商铺为厂家的代理总经销店,院内超标电动车是头一天晚上生产厂家刚发到的货,准备当晚发给南充的经销商。“成都市已明文规定不能在成都地区范围内销售非产品《目录》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店面内自然不能摆放更不能销售。

  李栓喜表示,市工商局在大力宣传《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基础上,正逐步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的监管工作台账,逐户督促经营者履行产品目录公示、承诺义务,严格执行进销货查验制度。为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市工商局还制定出台了《成都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细则》、自行车《举报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奖励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若市面上发现经营者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车,工商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被查处的违规销售经营者将被处以货值1-3倍的罚金处罚,商家也将进入信用公示不良记录。而违规销售达到一定货值量,商家还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市民别担心

  商家未尽告知义务导致无法上牌

  可退换货

  李栓喜表示,由于工商等部门加大了对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监管力度,目前,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但是个别违法销售的现象还存在。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以解读《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工作,促进市民自觉拒绝购买超标电动车;加大对销售超标电动车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举报、专项督查等方式,严查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认真做好消费纠纷的投诉受理和行政调解工作,对因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事先未尽到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超标无法登记上牌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条例》的相关规定,协助消费者进行退换货,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何良 李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