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局举办新《消法》培训班

20.12.2013  20:29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李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次修订)已于2013年10月2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消法》,为新《消法》贯彻实施做好充分准备,12月17日、19日,成都市工商局举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班。

此次培训,围绕着新《消法》修改内容和新增内容,采取视频教学与现场讲解相结合方式进行。观看了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朱剑桥副司长、消保局黄建华副局长对新《消法》修改的相关内容的视频辅导讲话;市局消保处陈晓晓处长就新《消法》在全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需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讲解。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对新《消法》理解,为新《消法》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打下了基础。全市23个区(市)县工商局消保科、消协负责人及各工商所所长、12315工作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