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公用经费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

11.12.2014  13:59
日前,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为提高幼儿园保障水平,从2015年起,成都市将提高公办幼儿园及公益性幼儿园财政生均公用经费。其中,成都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800元,中心城区公益性幼儿园每生每年提高400元。 按照成都市新出台的公办幼儿园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成都市中心城区、近郊和远郊区(市)县公办幼儿园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不低于每生每年800元、700元、600元。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成都市本级财政对中心城区、近郊、远郊区(市)县补助比例分别为30%、30%、70%。 此外,为鼓励扶持公益性幼儿园发展,成都也将从明年起提高公益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其中,成都市中心城区、近郊、远郊区(市)县公益性幼儿园每生每年的财政补助标准将分别提高400元、200元、200元,达到每生每年2400元、1000元、800元。 据悉,近年来,成都建立了公益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及考核机制,多途径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13年,成都市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已达70%。2014年,成都公办幼儿园和公益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超过23万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新华网 吴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