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场监管部门去年受理投诉举报26.3万件

15.03.2022  15:07

  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15日电(记者刘忠俊)记者15日从成都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获悉,2021年成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26.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7836.49万元。

成都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现场。刘忠俊摄

  据了解,为方便消费者表达维权诉求,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托12315平台,建立和完善市、县(区)所“三级贯通”的消费投诉举报处理体系。如今消费者还可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12315平台网页、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百度小程序等多种便捷方式,全天候进行投诉举报。

企业承诺现场。刘忠俊摄

  2021年8月18日,消费者孔某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乘坐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外包服务平台网约车时消费体验感较差,结束后在平台给予司机差评。司机对此不满,白天黑夜不间断拨打电话骚扰怀有身孕的消费者。消费者要求涉事司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双方协商无果。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网约车司机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生活安宁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调解,该司机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3000元人民币,网约车公司对涉案司机永久封号、不再合作,与涉案合作外包服务平台终止合作。“平台对消费者孔某个人信息的处理、保护存在一定过错。司机侵害消费者孔某个人信息权益、对其进行报复性骚扰,作为信息处理者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对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郭龙伟称。

  2021年针对消费者反映、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网络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成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春雷”“铁拳”“网剑”三大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以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春雷行动”查办相关案件4736件,“铁拳”行动查办大要案件69件,“网剑”行动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10件。

  此外,2021年成都市还新增了102家企业实施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48家企业通过消费信用承诺等方式,试点开展了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启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后,成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公示消费投诉信息1496条(次)。

  另据《2021年成都市消协投诉分析报告》统计,2021年,成都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189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受理来信、接待来访22924人次,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装饰装修服务、老年消费、教育培训服务、服装鞋帽类产品和生活社会服务类5个方面。(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