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滥开贵药基本绝迹
13.12.2014 13:01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药品加成是指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时,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去年10月开始,成都市卫生主管部门逐步取消区县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今年10月1日起,成都所有区县公立医院已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患者在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看病,以进价购买药品,不再支付15%的价格加成。
《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规定,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将通过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医务人员技术劳务项目进行提价补偿。提价项目被纳入医保,患者看病便宜了。推行“医药分家”,医务工作回归价值本位。
(原载2014年12月12日《人民日报》20版,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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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2014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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