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布5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中新网四川新闻7月20日电 (记者 刘忠俊)成都市市场监管局20日向社会公布了5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该批案例涉及药品管理、销售过期药品、非法经营医美产品、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以及化妆品等。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处相关负责人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了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
四川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案执法检查现场。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供图2022年2月18日,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涉嫌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药的举报后,迅速联合公安前往举报地址进行核查。现场挡获胡某兵1人,查获4种止疼类产品294盒、18种壮阳类产品3330盒。经法定机构检测,其中2种止疼类中均检出化学药成分(“痹疼舒康冬虫草全蝎胶囊”中检出化学药双氯芬酸钠、“高效骨痛宁”中检出化学药乙酰胺基酚)、18种壮阳类产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涉案当事人利用网络平台采取“帮他人代发货”的形式,涉嫌妨碍药品管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从中谋取利益,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目前,该案已移交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胡某兵涉嫌妨害药品管理案查处现场。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供图2022年1月5日,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反映某大药房龙舟路店购买的葡萄糖酸钙过期。根据投诉举报信息,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一盒药品已超过有效期。执法人员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于当日申请并批准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没收了违法所得及超过有效期药品,并依法处罚10万元人民币。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与成都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查办裴某军等人通过带货或走私等方式,从境外取得仅有外文标识的医疗美容产品。通过对涉案产品外文标识翻译,发现涉案产品包含“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溶脂针”等注射用医疗美容针剂。该案共查获非法经营的含外文标识“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溶脂针”等注射使用医疗美容产品300余个品种,合计1000余箱,涉案金额达2000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刑拘17人,取保候审4人,逮捕10人。本案犯罪链条涉及全国8个城市(含成都)、15个窝点,相关医疗美容针剂通过地下渠道向消费者销售。目前,该案已移送龙泉驿区检察院。
2022年2月18日,根据成都龙泉驿区一当事人在网上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线索,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在该当事人住所内发现一些疑似毒品及药品、化妆品生产原料和工具。检查现场时,执法人员精准研判及时厘清当事人可能存在的多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通知禁毒、卫健等部门到场收集和固定证据,多部门协同打击违法犯罪。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对当事人涉毒问题进行了刑事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无证生产化妆品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卫健部门对当事人非法行医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目前,该案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在该市温江区某婴儿用品店监督抽检了在售的贝恩亲婴儿护臀膏(品名:贝恩亲婴儿护臀膏、限期使用日期:2023/05/28、生产企业:广东润洁日化有限公司)。经检验,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婴儿护臀膏抽检结果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该化妆品生产企业向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复验,结果仍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没收了当事人违法所得及涉案产品,并处以罚款1万元。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结合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继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深挖案源、重拳出击,对主观恶意、严重危害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快坚决打击,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韩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