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评选工作的通知
成经信财〔2015〕59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各相关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精神,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激励各类服务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优质、品牌服务,经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在成都市内注册纳税,且经市经信委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二)成都市级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2012年12月31日前成立)。
银行、担保、贷款类金融服务机构除外。
二、评选内容
评选内容主要包括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发展能力和2014年度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等(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请登录“成都市中小企业网四方平台, www.cdsme.gov.cn ,”填报、导出、打印,此项不提供电子文档)。
(三)机构简介,包括: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制度建设情况,2014年经营情况、服务情况、服务成效(页数控制在A4纸4页以内)。
(四)建设发展资料,包括:日常管理制度、发展规划、核心竞争能力材料、员工培训资料、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服务机构2013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五)2014年度服务企业资料。
1.整体情况,包括:服务企业名单、联系方式,服务合同,客户签收单,反馈意见,效果评价,签到表等;
2.服务案例,包括:项目情况、服务过程、达到效果和客户评价等。
(六)2014年度公益活动资料,包括:自行组织或参加公益活动的相关文件、宣传资料、照片、客户反馈等。
(七)2014年度的媒体报道、政府表彰、专业奖励、专业杂志发表文章等反映机构成效的相关资料。
(八)机构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九)附件资料。
1.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2.2014年底完税证明复印件;
3.2014年底职工名单(税务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
4.专业人员认定文件(证书)复印件;
5.机构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请按顺序装订纸质资料,每项内容用彩色纸间隔,并附目录。
四、申报、评选程序
(一)服务机构向注册地区(市)县工信部门、财政局申请,市上注册的机构,直接向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提出申请。
(二)区(市)县相关部门、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初审后,推荐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
(三)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选。
(四)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公示拟当选机构名单。
(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告。
五、财政奖励
对评选出的“2015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市财政专项资金将给予奖励。
六、申报时间
请申请的服务机构于2015年7月14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胶装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统一报成都市经信委企业处。
七、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企业处:
联系人:刘 文;电话:61881606;
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系人:王 平;电话:61882557;
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
联系人:刘妍妍;电话:87710082-8004/8006;
四方平台填报技术支持:
联系人:刘远洋;电话:87710082-8008。
附件:
1.2015年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申报表
2.2015年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评选指标表
3.分专业服务成效评选指标表
4.申报资料电子版说明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5年6月29日
关键字:成经信财 2015 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