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评选工作的通知
成经信办〔2014〕143号
各相关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精神,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激励各类服务机构更好地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经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包括经市经信委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以及我市的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2011年12月31日前成立)。已评选为“2012-2013年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以及银行、担保、贷款类金融服务机构除外。
二、评选内容
评选内容主要包括服务机构在2013年度基本条件、发展能力、公益活动、服务成效等方面情况(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1);
(二)机构简介,包括:服务机构基本情况,针对中小企业特色服务,2013年经营情况、服务企业情况、服务突出成绩(页数控制在A4纸4页以内)。
(三)基本情况资料。
1.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2.税务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职工社保、个税支出相关凭证;
3.专业人员认定文件(证书)复印件;
4.机构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四)建设发展资料,包括:机构管理制度、发展规划、核心竞争能力、员工培训资料、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服务机构2012年、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
(五)服务企业资料。
1.整体情况,包括:机构服务企业名单、联系方式,服务合同,客户签收单,反馈意见,效果评价,签到表等;
2.服务案例,包括:项目情况、服务过程、达到效果和客户评价等。
(六)公益活动资料,包括:机构组织或参加政府组织的公益活动的相关文件、宣传资料、照片、客户反馈等。
(七)媒体报道、政府表彰、专业奖励、专业杂志发表文章等反映公司成效的相关资料。
(八)机构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注意:上报资料时,同时附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每个项目资料间用红色纸间隔。
四、组织机构
“2014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评选工作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牵头,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具体组织实施。
五、申报、评选程序
(一)服务机构向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提出申请;
(二)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选;
(四)根据评选结果,市经信委公示拟认定机构名单;
(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发文通报。
六、财政奖励
对认定的“2014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市财政专项资金将给予每户30万元奖励。
七、申报时间
请申请的服务机构于2014年7月18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胶装)及电子资料报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
八、联系方式
(一)市经信委企业处,联系人:杨文川,联系电话:61881606;
(二)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人:王平,联系电话:61882557。
(三)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联系人:刘妍妍, 联系电话:87710082转8004,邮箱: [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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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申报表
2.2014年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评选指标表
3.分专业服务成效评选指标表
4.申报资料电子版说明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