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成都工投集团董事长受审 被指33笔非法所得上千万

22.11.2013  10:56
核心提示:11月21日,原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成都市青白江区区委书记、成都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等职的戴晓明,站在了成都市中   11月21日,原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成都市青白江区区委书记、成都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等职的戴晓明,站在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昨日上午10点30分,该案在成都中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公诉方指控戴晓明,因33笔非法所得,涉案金额高达1214.5万人民币,其中包括175万港币,涉嫌受贿罪。随后,戴晓明对公诉方指控的33笔非法所得中的26笔款项,表示无争议。但对其中7笔非法所得,表示有异议。戴晓明的辩护律师表示,在这7笔款项中,其中5笔应定性为借款性质,不应定性为受贿。仅有2笔能视为收受贿赂。

公诉方指出,戴晓明利用自己多年积累的政界关系以及在成都金融领域的影响力,为很多企业、公司等做人际“勾兑”,向某公司或生意上的“朋友”等,以借钱的名义,索要现金,不过有的写了借条,有的没写。随后他将索要来的现金投资到股票市场,以及一些项目上。但因投资的股票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且项目也没能及时见到成效,便一直未将“借”来的钱归还给对方。而在房地产领域,戴晓明凭借宽泛人脉,变相以成都工投旗下公司的名义,或个人名义为多家房地产的多个房地产项目做投融资及风险担保。涉案房地产企业为感谢戴晓明,对其进行贿赂。多项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都表明戴晓明涉嫌受贿罪。

对于公诉方的指控,戴晓明的辩护律师则表示,虽然戴晓明向这些“朋友”借了钱,但大多都写了借条,未及时归还的原因很多,“戴晓明有归还的意识,也曾多次提出要归还对方钱,但因对方一直推脱,所以现金一直未归还。”

生于1956年的戴晓明,历任成都市青白江区区委书记、成都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等职。2009年,戴晓明出任成都工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2年9月,戴晓明被纪检部门调查。调查期间,戴晓明检举揭发了他人多条违纪违规线索,还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未就此案当庭宣判,将于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