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发布企业年报详细指南 营收利润可不公开

15.10.2014  17:16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根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和国务院公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0月1日起,成都市企业、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报告工作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共有1444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年报公示。为了帮助更多企业、个体工商户顺利完成“年检”到“年报”的转变,10月15日,成都工商局发布了企业年报详细指南。

        年报报什么?

        六大信息均须公示 营收利润可不公开

        根据安排,从10月1日起,在成都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应报送并公示2013年度报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法定年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因为处于改革调整期,2013年度的年报时间为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这里的企业包括: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含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其他经营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蓉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

        成都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周光元告诉记者,按照成都市工商局公布的年报详细指南和流程,包括企业网站在内的六大企业信息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但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等可由企业自己决定是否公示。从原来的企业“年检”到现在的“年报”,最大的区别是强调了企业的责任,必须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六大方面必须公示的信息包括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特别提醒】为保护企业隐私,对于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年报怎样报?

        企业工商联络员需先备案 年报可全程网上办理

        为了确保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在首次填报之前,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首先确认联络员并到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审核,仅需两步就可完成:

        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网址 http://gsxt.scaic.gov.cn/ )中先对企业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可选择“备案”网上填报联络员备案信息,网上打印联络员备案表,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书面提交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登记机关指定地点进行备案审核。

        经审核人员审查无误后,在公示系统中对该联络员信息予以审核通过,公示系统将通过联络员备案信息中预留的联系电话,以短信方式自动发送登录密码。联络员可凭该密码经相关信息验证后登录公示系统,并报送企业年度报告信息或即时公示信息。

        【特别提醒】周光元介绍,联络员信息发生变更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及时在公示系统网上重新填报、打印联络员备案表,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书面提交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指定地点办理备案审核。

        企业(专合社)联络员备案后,就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正常年报: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实行网上报送方式——

        1、登录:输入联络员获取的密码,由企业自行通过该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2、填写:企业登录用户界面后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网上申报系统将自动显示年度报告填写表式。填报人按系统说明填写。

        3、报送:企业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

        4、公示:企业年度报告提交后,相关年度报告信息在“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

        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电子方式或者向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工商局或其委托的辖区工商所以纸质方式直接报送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电子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无需“信息联络员备案”,可依据经营者个人信息直接登录填报。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不报会怎样?

        往年未检今年仍可年报 三年不年报将进“黑名单

        10月15日,记者来到成都市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已经有很多企业前来办理联络员登记备案。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年报从10月1日开始,但真正开始办理是在10月8日国庆长假过后,且现在主要以办理企业工商联络员为主,仅仅一周时间,全市约由5000户企业前来办理。

        按照相关规定,未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年报公示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满3年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即“黑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别提醒】周光元告诉记者,因为目前前来办理的企业还不是很多,企业可以尽早安排时间办理,以免临近截止日期“打拥堂”。针对有些以往没有参加年检的企业担心年报时会不会被处罚,周光元明确表示,过去的《企业年检办法》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已经废止,所以往年度没有参加年检验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既往不咎”,只要执照没有注销或被吊销,今年仍可以正常进行年报。年度报告报送过程中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企业如有问题,请登录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查阅相关规定和操作办法(网址: http://www.cdgs.gov.cn/ ),也可拨打028-86522627,028-86917516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