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规划建立备用水源地

11.06.2014  08:06

  10日,《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在成都人大网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修订草案》对备用水源作出明确规定:“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源条件和取水需要,规划建设本区域的饮用水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

  目前,成都中心城区的主要饮用水水源为紫坪铺水库,如果水源地发生污染,成都中心城区将迅速受到停水的威胁。而目前大规模的二水源地还没有建立。为了应对此类突发事件,保障市民用水安全,建立备用水源非常有必要。

  《修订草案》规定,“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地区的协调发展。

  “谁受益,谁补偿。”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成都市而言,主要涉及中心城区如何向都江堰、郫县等上游地区进行补偿。对水源保护区的补偿机制包括财政补偿,也考虑将水价收入的一部分拿来作为生态补偿。

  《修订草案》规定,在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由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可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时间为6月20日前。

  原标题: 成都将规划建立备用水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