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推行赔偿先付制度 “放心舒心消费在成都”创建活动启动

08.03.2016  08:41

  “放心舒心消费在成都”创建活动启动

  本报讯(何浩源 记者 任鸿)3月7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成都市消协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成都将启动“放心舒心消费在成都”创建活动,活动内容包括积极指导商场超市、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等。

  2016年中消协确定了“新消费、我做主”主题,结合成都经济发展需要和消费市场特点,成都市消协将在“3·15”期间,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成都”社会大讨论,并启动“放心舒心消费在成都”创建行动。届时,成都市工商局、成都市消协将积极指导商场超市、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建立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主体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即当消费者遭遇侵权时,活动主办单位或者网络交易平台无法提供经营者信息,消费者可以向活动主办单位或者网络交易平台提出赔偿要求,活动主办单位或者网络交易平台进行赔偿后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

  同时,成都市工商局、成都市消协将以流通领域儿童用品等与消费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进行随机抽查,加大不合格商品整治力度;积极搭建消费者与企业、政府的沟通平台,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