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建纪检干部退出机制 新进人员须硕士以上学历
纪检监察干部准入条件
{1}原则上须是中共党员
{2}要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法律、审计、经济、金融等专业)
{3}新进人员(领导班子成员除外)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岁
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库,实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淘汰退出机制……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市纪委日前出台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安排部署当前至2015年1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两深”工作。
建立准入制度,年龄不超35岁
这份万余字的《方案》提出,将分层分类建立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后备人员库”,健全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任机制,选好配强“一把手”,优化班子结构。市纪委监察局每年将组织一次非定向推荐,定期进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状况统计分析。
成都还将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各个岗位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出台适应岗位需求、体现严格要求的《成都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意见》,体现职业特点的《成都市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及淘汰退出暂行办法》。
“考虑到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调整干部时要明确相关的资格准入条件”,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比如说原则上须是中共党员,要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法律、审计、经济、金融等专业),即比较适合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专业。另外基于改善队伍结构的总体考虑,对学历、年龄等也要进行原则上规定,新进人员(领导班子成员除外)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岁,“对于不适合继续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工作的,坚决予以调整”。
年底前精简调整议事协调机构
成都市已组建专门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突出自检自严。《方案》明确,将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分析,梳理、汇总近五年来针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案件,并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库,并结合纪检监察职业特点、干部队伍现状、长远建设和发展需要,以及针对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的综合分析等,建立《成都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实现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有效监督。
《方案》还提出,将对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的精简调整,明年12月底前要完成督促指导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优化工作。
针对办案工作,《方案》明确,将建立线索集中管理台账,及时登记线索明细,各纪检监察室每月召开线索排查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处置方式并备案;按照存量线索办理工作方案,“在前期清理基础上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抓紧办理并及时报告处置情况,最大限度减少线索的留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