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建积分入户制度 户口迁移政策将调整
昨日,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宣布进一步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其中,成都市将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制定统一的居住证积分入户标准,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即便没有达到积分入户标准,也可以享受和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
另外,四川将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相关人员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也就是说,除了成都市,在四川其他市州租房的外地人,也可以申请落户了。
严控人口规模
成都户口迁移政策将调整
作为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成都在此次户籍改革中,被列为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城市。虽然如此,成都市依然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根据《方案》,成都市将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制定统一的居住证积分入户标准,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当然,成都市可以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需要,对居住证积分入户人数进行计划调控。
早在2011年,成都市就开始施行居住证制度。从2011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就正式废除了暂住证制度,全面施行居住证制度。而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将在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12个方面享有与成都市市民同等的权益。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了解到,目前,具体的居住证积分制度、标准尚未出台。
没有达到成都市的积分落户标准的外地人怎么办,《方案》也明确,居住证持有人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方案》也提出,四川省将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成都以外省内城市
租房也可落户
未来,要买一套房子才能落户的观念将会得到改变。将来,租房子也可以申请落户。
《方案》专门提出,四川将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方案》提出,租赁房入户的具体办法,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
此外,四川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方案》明确提出,进城落户农民将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另外,四川进城落户农民将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对农业转移人口来说,《方案》明确提出,要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并逐步完善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
农民进城落户
不得强行要求放弃“三权”
农民进城落户了,是否需要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
对此,《方案》提出,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而在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另外,四川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四川还将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这样,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来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原标题: 成都市将建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 未达标准也可逐步享有多种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