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安尔达半数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倍特、圣峰也上榜

03.12.2015  09:20

  今天(2日)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2015年第三季度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信息,结果显示,有6批次的电动自行车被查不合格。其中,安尔达品牌占3个批次,都是因为“质量含电池≤55 kg”这一指标被查不合格。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第三季度对成都市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青白江区、彭州市、都江堰市、邛崃市、双流县、新津县、金堂县、蒲江县、大邑县等区域内的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质量抽检。此次抽检委托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承检,依据《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车胎宽度、蓄电池的标称电压、限速装置、不可调节最高车速、电动机功率、装饰宽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根据了解,在本次抽检中发现的6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主要问题是整车质量超重。其中,成都安尔达电动自行车厂生产的3个批次电动自行车被检查不合格,包括批号为2015.05.11规格为TDT62Z的1批次产品,批号为2015.07.30规格为TDT57Z的1批次产品,以及批号为2015.03.19规格为TDR34Z的1批次产品。另外,还包括成都倍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7.16规格为TDS01Q和批号为2015.05.26规格为TDS09Q的两批次产品。此外,还有四川圣峰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1.09规格为TDR18Z的1批次产品。

  截至目前,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四川台记者 苏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