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一年前丢了身份证 现在莫名成“法人代表”

21.08.2015  14:35

  代理公司客户经理出示的营业执照

  成都商报记者 张漫 胡挺 摄影记者 王勤

  核心提示

  家住新都区石板滩镇的廖家苹称,一年多前她的身份证被抢,几天前她才知道,有人用这个身份证去注册了一家公司,她竟然莫名其妙地成了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和经理。

  一张捡到的身份证就能注册公司?通过查询,廖家苹发现,她“名下”的这家公司注册资金为200万元,注册地址在成都市成华区天祥街59号,然而,成都商报记者走访发现,该地址根本不存在这家公司。

  “我现在非常担心,莫名其妙当上法人代表,万一公司出去招摇撞骗,或者欠下巨款,最后找到我头上怎么办?”廖家苹说。

   身份证被抢 一年后发现成了“法人代表”

  8月17日,廖家苹接到了一个陌生的座机来电,电话里对方问她“是不是成都富芳鑫洛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我当时就蒙了,我一个打工的,什么时候成了法人代表了?”廖家苹说,她在一家玻璃厂打工,从来没有注册过公司,也不知道怎么注册公司。抱着怀疑的态度,廖家苹从工商局网站上查询到,自己真的成了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廖提供给成都商报记者的“查询通知单”显示,成都市富芳鑫洛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注册,注册资金200万元,注册地址在成都市天祥街,登记机关是成都市成华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一栏,写的正是廖家苹的名字。而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中,有廖家苹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职务是“执行董事、经理”,公司的监理则是另一名叫“邓仲明”的男子。廖家苹说,她根本不认识邓仲明。

  注册信息中廖家苹的身份证,正是她一年多前丢的那个身份证。

  廖家苹说,去年三月,她的手提包被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包内当时有身份证、手机以及少量现金。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后,她立即补办了一张身份证。廖家苹提供的“证件受理信息(二代证)查询结果”显示,她第一张二代身份证于2006年6月12日办理,第二张身份证于2014年3月31日办理。“我掉身份证后,马上就办理了,但是当时没有登报声明。”廖家苹说。

  发现自己莫名成了公司法人代表后,廖家苹非常担心。“他们既然用捡到的身份证去注册公司,就不排除去招摇撞骗的可能,如果公司在外面招摇撞骗,或者欠下巨款,到时候找到我头上,怎么办?”

  8月18日,按照该公司注册地址,廖家苹来到了天祥街59号,却并没有找到这家公司——该地址是一家酒业连锁公司,酒业连锁公司工作人员称,从来没有听说过“富芳鑫洛”这家公司,该大楼物管也表示,大楼没有这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