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降“杯具”案今日一审 124被告赔152520元

18.06.2014  17:12

  

  

  

  2011年8月15日下午三点过,成都市民陈涛骑电瓶车经过位于成都市提督街的锦阳商厦楼下时,不幸被一个从天而降的水杯砸中。受伤后,陈涛经过几个月的救治,总算从重伤中恢复。而这一起意外,导致陈涛面临诸多困境,高额的治疗费让陈涛一家负债累累,后遗症也严重影响陈涛的日常生活。在伤愈出院后,陈涛打算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但是苦于寻找不到具体的加害人,庭审在长达近三年的时间里难以展开。后来,经过多方搜集证据,陈涛一方将锦阳商厦和附近一栋建筑的共计上百户商家列入被告。近年4月28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第一次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宣布择日宣判。今天,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共计124户商家作为被告,每户赔偿陈涛1230元,共计赔偿152520元。宣判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均基本同意判决结果,但都保留上诉权利,原被告均表示,此案不排除进入二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