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成都区县可办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8.08.2014  12:16
核心提示:凡工商注册地(含省工商和市工商)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延期、变更、增补,原则上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住所所在地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初审,成都市建委不再直接受理。       近日,记者从成都市建委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成都建筑业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延期、变更、增补,不用再去成都市建委,可直接到各区(市)县主管部门进行办理。         据介绍,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安全生产许可审核权及网上申报审批第二批试点的通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凡工商注册地(含省工商和市工商)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延期、变更、增补,原则上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住所所在地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初审,成都市建委不再直接受理。       成都市建委要求,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办事指南要求,不得增加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认真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并加盖原件审核印章,并使用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许可申报审批系统。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内容符合要求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建委;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