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务工随迁子女就学申请启动 需带6种证件材料
本报讯 (吴晓彤 记者 江芸涵)本月起,2015年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开始。如何顺利办理登记?5月7日,记者前往有关部门帮你打听。
入学登记需备齐6种证件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是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二是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三是申请子女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四是申请子女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五是截至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六是《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服务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中心城区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后,由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