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创新推进新农村综合体建设 将确定20个市级示范点

02.07.2014  11:48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胡佳丽 王玥)今(1)日,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成都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从规划选址、风貌设计、集约节约用地、产业发展等方面,为加强该市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提供指导和参考,进一步加快转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持续发展,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

  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已建成54个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坚持遵循自然规律和城乡空间差异化发展原则,科学规划县域村镇体系,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城镇化的进程并不是城进乡退的抉择,而是城乡一体化的呈现,新农村建设,不是拆掉木头青砖老院子,盖起钢筋水泥新房子,也不是掀翻石板路,修筑水泥路。”成都市委统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应顺应自然、注重历史文脉,保留农村与城市的功能性差别,因地制宜地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

  成都给出的答案是,创新打造新农村综合体。新农村综合体,是以一定的聚合空间为基础,将村落民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建设等生产生活要素集约配置在一起,形成聚居适度、产业优化、功能完善、城乡融合、环境优美、管理民主、社会和谐的农村新型社区。

  近年来,成都市遵循“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的原则,依托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序引导农民分层次、分类别适度集中居住。在城镇规划范围内和紧邻场镇的区域,适度提高集中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在城镇规划区外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涵养地、山区旅游点等,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创新了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模式。

  自2012年在成都郫县、新都区等地启动了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的新农村综合体试点建设以来,截至目前,成都市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已建成54个,在建55个。

  设定“标准” 以川西民居特色风貌塑造为特色

  总结提炼示范点位建设经验,成都市日前出台《关于推进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设定“标准”,以科学规划为基础,以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为支撑,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为重点,以川西民居特色风貌塑造为特色,成片成带地推进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要做到“八个展现”和“七个避免”,即:展现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的规划理念,展现产业发展的同步推进,展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标准化建设的成效,展现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展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运用,展现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成果,展现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成果,展现小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体制机制;避免农民被上楼、避免外墙贴瓷砖、避免采用卷帘门、避免乱建防雨棚、避免滥建防盗栏、避免破坏林盘风貌、避免耕作半径过大。

  该《指导意见》重点在规划选址、风貌设计、集约节约用地、产业发展等方面为区(市)县、乡镇(街道)提供指导和参考。

  今年再选20个市级示范点,成片成带推进

  成都市委统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成都市将全面推开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在2014年新启动的新农村综合体中,将确定20个具有典型示范价值的点位作为市级示范点,成片成带推进。

  同时,将加大支持力度。2012年以来,成都市委统筹委已拨付1800万元新农村综合体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示范建设,下一步,相关市级部门将充分整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林盘整治、新村建设等专项资金和政策,向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倾斜,并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形成推进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