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55条举措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

01.11.2014  12:18
  通过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成都将逐步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内陆开放示范区。10月31日,成都市政府网站公布《成都市学习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工作推进方案》,出台了55条学习借鉴的具体举措。

  这“55条”包括实施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创新商事登记制度、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更加便利的海关监管制度、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保税功能、拓展境外融资渠道、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开展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金融业务、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结算制度等16项内容。

  其中,在创新商事登记制度方面,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将进一步放宽。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1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

  同时,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并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先照后证”,即先拿企业“身份证”,后进行审批——今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等117项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将更加方便快捷。9月底,成都市已经发出首个“一址多照”营业执照。

  在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面,上海自贸区总结推出的14项海关监管服务政策,目前已有8项在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先行实施。此外,综保区还推出包括全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一报一审”通关模式改革和“区间结转、自主运输”等走在全国前列的创新工作。实施通关一体化后,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成都市域内的任何海关点申报,并直接办理跨关区放行处理,货物所在地海关则根据申报海关的放行指令信息自动验放。

  在推进更加便利的海关监管制度方面,将实行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和先进区、后报关制度。允许企业先凭货物舱单信息提货进区,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海关申报手续。

  跨境使用人民币将更加便利。成都将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并探索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直接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记者 张彧希 张守帅) 责任编辑:雷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