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现代渔业发展奖补助政策

20.03.2014  13:25

      近日,成都市政府出台了《现代渔业发展奖励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这是自成都市政府2013年出台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后,又一推进全市现代渔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措。       

      《办法》指出,设立现代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根据每年财力状况,列入年初预算,专项用于全市渔业发展。

      成都市现代渔业发展奖励补助项目分为三类: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包括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规模化稻田养鱼、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水产品加工业和休闲渔业项目;二是现代化水平提升奖励项目,是指企业、专合组织为提升现代化水平而实施的渔业机械装备、质量检测、技术培训、信息化装备、渔业节能减排等项目;三是公益性水产项目,包括水产科研、技术推广、检验检疫体系建设、渔业人才培训、渔业增殖放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等公益性水产项目。

      奖励补助项目申报及计划管理,按照“由下而上”逐级申报,“由上而下”下达计划的方式进行项目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和现代化水平提升奖励项目采取据实据效“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分配原则,公益性水产项目采取竞争立项的分配原则。

      在项目建设及补助标准上,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新建标准化池塘100亩以上,给予40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对于新建虾、蟹、蛙、鳖等浅水养殖池塘,给予15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新建全流水鱼池2000平方米以上,给予4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按照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的要求对鱼池进行改造,规模达到100亩以上,给予30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规模化稻田养鱼项目:连片实施稻田养鱼100亩以上,按照200元/亩补助,并从第二年开始连续三年给予100元/亩的基础设施维护费补助。养鱼稻田要求排灌方便,保水性能好,设置拦鱼设施。鱼凼(鱼沟)面积占稻田总面积的8%以上。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新建苗种繁育车间200平方米以上,给予4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其余设施按照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补助标准进行补助。水产品加工业和休闲渔业发展项目:新建、扩建、改建水产品加工厂或生产线,投资规模(不含土地费用)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休闲观光渔业投资规模(不含土地费用)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其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企业、专合组织提升现代化水平项目:每年安排600万元奖补资金,奖补项目内容包括渔业机械装备、水产品质量检测、信息化及自动化建设、渔业节能减排、技术培训等方面。其中技术培训资金不超过总奖励补助金额的10%;市级奖励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获奖单位建设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奖励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公益性水产项目:根据年度水产业发展的需要,市水务局下达年度申报指南,承担水产教学、科研、推广、检疫检验、渔政管理等单位报送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相关论证报告;按照竞争立项的要求,市水务局组织专家评审,在备选项目中选择符合政策要求、预期绩效最优的项目安排专项资金。

      《办法》还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申报主体、申报方式、申报材料、项目审查、建设管理、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标准和程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办法》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加快成都现代渔业建设步伐。

(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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