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政绩考核办法 盲目举债留烂账离任也追责

22.10.2014  11:56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度重点改革任务》中明确了成都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关于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近期,成都市出台《改进和完善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政绩考核办法》),就是要通过政绩考核这个“指挥棒”,引导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比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发展观念,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目前,政绩考核“指挥棒”已悄然发挥作用。前段时间,一个投资约60亿元的新能源光伏产业项目,因不符合都江堰的产业发展规划,未能落户;一个投资16亿元、占地500亩的电梯生产项目,因产业产能过剩,未能落户成都……

  不简单以GDP论英雄

  围绕“突出科学发展导向”这个核心,《政绩考核办法》有破有立,既不简单以GDP论英雄,又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

  《政绩考核办法》提出,考核区(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以及解决自身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资源消耗、耕地林地保护、区域内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食品(含农产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考核,更加重视科技创新、教育文化、人才贡献率、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质量强市、人民健康状况、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会和谐稳定等指标考核,引导区(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比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

  根据不同圈层确定考核重点

  《政绩考核办法》提出,按照横向分圈层、纵向分板块、突出功能区的思路,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合理调整分值权重。

  立足成都市“大城市带大郊区”的实际,横向根据不同圈层的发展定位、资源禀赋、阶段特征确定考核重点,一圈层突出“转二优三”,重点考核都市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二圈层突出“强二兴三”,重点考核先进制造业和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三圈层突出“兴二优一”,重点考核特色制造业和都市现代农业。

  纵向按“重点工作、基础工作、特色工作、绩效评价”四大板块设置指标,重点工作体现导向性,基础工作体现系统性,特色工作体现差异性,绩效评价体现公认性,充分体现各区(市)县发展的差异性。同时,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要求,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

  防止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

  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些群众对某些区(市)县干部的政绩颇有微词:“反映了几年的街面交通秩序混乱、市容不整、盗抢严重、‘烂尾桥’‘危旧桥’、新区的安置房、‘断头路’、社区医院、幼儿园建设等问题得不到解决,却不惜花重金打造一条‘形象大街’”;“对前景很好、见效慢的项目放到一边,只热衷‘短平快’‘撑面子’的项目,哪怕投资巨大、潜力不大。

  《政绩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防止急于求成、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注重考核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的连续性,考核坚持和完善前任正确发展思路、一张好蓝图抓到底的情况,考核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把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吃子孙饭”等问题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

  拍脑袋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处分

  《政绩考核办法》还提出,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项目外,其他没有政策根据、成效不明显的专项考核一律取消,防止考核过多过滥、“一票否决”泛化和基层迎考迎评负担沉重的现象。

  《政绩考核办法》提出,要把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