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共享单车新规:考核优秀奖励投放 不合格责令退出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邓童童)共享单车对于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其快速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企业线下运维能力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超限投放和无序停放对城市面貌、道路资源承载、交通运行秩序都带来了一定挑战。3月26日,记者从成都市交委获悉,为共享单车健康发展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由成都市交委会同成都市城管委、成都市公安局牵头制定的《成都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和《成都市共享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实施。
明确了车辆投放、停放、投诉处理等内容
《规范》包括总则、运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车辆投放、停放和调度、运营服务要求、投诉处理、信息抄告制度、附则,共九章33条,是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
《规范》主要明确了企业经营管理应具备的资质和经营条件、经营管理制度、退出市场以及行业监管等规范性要求;明确了运营企业配置专职岗位及人员规范性要求;明确了自行车车辆、运维车辆、运营信息平台、手机客户端等规范性要求;明确了车辆投放、停放、调度等规范性要求;明确了企业运营服务规范性要求,包括实行实名制注册登记,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运营企业日常维护、引导用户文明用车、应急处理等方面;明确了运营企业投诉处理的规范性要求,包括建立用户投诉受理机制以及投诉受理时限等方面;明确了信息抄告制度的规范性要求。
企业每年考核一次 自评、政府评价和社会评价结合
《办法》包括总则、共享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考核程序、奖惩措施、附则共五章16条。
主要明确了共享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及指标。其中,考核等级共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考核指标主要有企业自评、政府评价、社会评价、加分项目等四大类。基准分值为100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0分。
明确了考核程序。每年考核一次。由考核委统一组织,采取企业自评、政府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企业自评由企业依据考核内容将相关资料提交考核委进行考核评分,政府评价由成都市交委、成都市城管委、成都市公安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评分,社会评价由第三方调查机构负责调查评分。最终考核结果为考核委认定认定的政府部门考核和第三方机构调查的综合得分。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通报并发布。
《办法》规定,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运营企业的重要依据。AAA级,增加车辆投放配额,并给予表彰;AA级,不新增投放配额;A级,减少投放配额,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约谈,督促其加强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约谈整改;B级,责令其退出成都市行政区域营运,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