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村改革务必在七个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18.02.2016  10:21

 本报讯(记者 李淼)2月17日,成都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汇报会在成都召开。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李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成都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先后承担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退出试点、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等11项国家级改革试点,在全市16个区(市)县、16个乡镇、20个村(社区)共计390个点位先期开展局部试点,并自主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盘活闲置农村房屋资源、建立农村产权担保及收储机制等创新性改革试点,各项试点有序向纵深推进并取得积极进展。如在全面完成农村“六权”确权基础上,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等新“四权”颁证8.2万本;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与5个市州和33个县农交所联网运行,交易累计达443.1亿元;组建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1134个;总结推广“农业共营制”等模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58.6%。

  会议指出,成都近年在农村改革方面创新了体制机制,形成了制度成果,彰显了特色亮点,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成都要突出主攻方向,务必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金融支持农业发展、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等七个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在强化农业科技体制创新、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深化供销社改革等方面探索更多经验,继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同时,不断把成都经验在全省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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