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成都内流动 户籍人口不需办居住证

23.03.2016  11:38

昨日,对省政府官网日前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户籍在全域成都范围内的人口,在成都各区(市)县流动,不再需要办理居住证。四川省内发放的居住证将由芯片IC卡转变为纸质。

民警特别强调,新的申领规定增加了前置条件。需要在成都市居住并且办理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才可以申领居住证。若不进行提前登记,临时前往将无法办理居住证。

通知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其他城市”是指某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州)、县(市、区)[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但本县(市、区)内户籍在其他乡镇的人口到县(市、区)城区居住的]。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居民从一个区域到另外一个区域,而四川各地情况不同,各市州将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办理居住证的人群范围。但是全域成都户籍人口在成都各区(市)县流动,不需要办理居住证。成都各郊县户籍也属于全域成都范围。

目前,从农村进入川内除成都外其他城市人员办理居住证的情况,尚处于探索阶段。该负责人表示,以上居住证变革措施,将于近期系统升级完成后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