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入选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首批示范城市

07.08.2015  18:40

本报讯(记者陈碧红)继今年4月成都出台第一部社会信用专项规划后,近日成都又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成为全国11个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也是西部地区唯一获批的城市。这是8月6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的。

根据要求,成都将全面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目前成都市有金融、企业和公民三大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网、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系统、市食品行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等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基本覆盖工商、房地产、建设、金融、教育、劳动保障、旅游、电子商务、食品药品等领域。

成都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将按照“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主基调,通过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赋予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的“身份证号”,把分散在全市各地区、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归集整合到当事主体的名下,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同时还将以行政执法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公示服务。

下一步,成都还将大力推广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并首先在全市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进行应用。通过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按照计划,到2016年,成都将建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互联互通,打破“信用孤岛”,使信用信息资源在部门之间、上下之间有效共享。

据悉,此次同步获批的还包括沈阳、青岛、南京等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