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投资项目将自主决策 政府不再审批

14.01.2015  13:31

 

  本报制图/卢浩

  本报讯(记者 陈碧红 张彧希)全面精减下放投资审批事项,鼓励引导社会投资,规范政府投资行为……1月13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新年伊始,《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大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引导社会投资。《实施意见》提出,未来5年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开放社会投资领域,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创新投资服务体系。按照总体目标,成都市将通过改革,加快形成投资主体自主决策、政府调控有力有效、融资方式丰富多元、投资服务高质高效、市场环境公平开放的投融资体制机制。

  成都市将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建立更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

   政府投资项目出问题将追责

  减少投资审批事项,是成都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迈出的关键步伐。《实施意见》明确,要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对于纳入核准的项目,不再审查项目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等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内容。这意味着,企业备案类项目,原则上只需到项目所在区(市)县办理。备案类项目将试行业主承诺制和失信黑名单制,逐步实现“宽进严管”的治理模式。

  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则是《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将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进入更多行业和领域的建设运营,包括交通、能源、金融、医疗、教育、文化、养老、旅游、体育健身、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

  政府投资中,政府的“”投给谁、怎么花,一直受到社会关注。按照《实施意见》,成都市将充分借用专家和第三方咨询机构力量,加强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建立重大项目公示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统筹管理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严格投资控制。逐步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失误、违规实施、监管不力等行为,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