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今起启用电子发票 消费者网购更加安全方便

25.06.2014  11:29

本报制图/卢浩

全国8个试点城市之一

网购更加安全方便,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具有无纸化、低能耗、易查询、易保存等优点

本报讯(记者 张彧希)6月25日凌晨零点,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开票平台与成都国税局电子发票系统正式连接,这意味着,四川地区首张电子发票将于今天在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正式诞生,标志着成都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电子发票是实现全流程电子商务和电子采购的关键一环。成都市于2013年12月获批国家“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综合试点”,成为全国八个电子发票试点城市之一。首张电子发票的开具,标志着该试点项目在成都市正式落地。

消费者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的网商处购买商品时,可选择索取电子发票,网购交易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发票,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站下载、手机APP接收、邮件推送等多种渠道实时获取。”成都市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李绍彬说,“有了电子发票,开票人不用再往返于税务机关奔波。”电子发票系统会检测企业的票源结存信息,做到票源按需自动分配,节假日期间也可正常开票。

对于群众关心的电子发票的安全性问题,李绍彬解释,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由税务机关设定,纳税人通过CA身份认证后在线申领。“开具电子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如实完整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签章,电子发票系统根据发票关键要素,通过防伪加密后生成唯一的电子发票防伪码。

作为消费者网购商品的凭证,电子发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但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具有无纸化、低能耗、易查询、易保存、有利于规范税费管理等优点。同时,使用电子发票能大幅降低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以京东商城为例,2013年全国范围内每月平均发票用量约为2400万份,全年因纸质发票产生的费用超过6400万元。另外对于商务主管部门、税务部门来说,电子发票有利于加强对电子交易行为的监管,可有效避免阴阳发票。“目前成都市仅在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李绍彬说,待试点工作成熟后,将尽快扩大应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