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集中整治“电马儿”违法行为

08.01.2016  09:52

“电马儿”上载着又重又厚的货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明明看到有禁止驶入的标志,却仍然骑着“电马儿”走“下穿”;知道不能载人,却还是载人上路……昨天,成都交警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春节临近,希望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平平安安迎接春节的到来。”交警三分局民警李明昭提醒说。

昨天下午2点,交警三分局在东大街香槟广场路口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2点10分,一位身穿蓝色衣服的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到了路口,车上挂着很多水桶,民警立即上前将他拦下。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辆“电马儿”的两侧都加了装水的铁圈,车上一共装了15个水桶,大约有1.6米高,1.2米宽。驾驶员徐师傅说,他是送水的,这些都是空桶,要送回公司去。他认为桶里没装水,重量不是很重,就一下装了十几个。对于徐某“电马儿”载物超高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处以了20元罚款,并让他把所有的水桶都卸了下来,通知同事来帮他,避免超高。

对此,李明昭提醒说,“电马儿”超高、超宽、超重等违法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以徐师傅为例,他所载的货物宽1.2米,高1.6米,在走非机动车和一些中小街道时,很容易和行人、车辆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下穿’禁止电动自行车驶入,但有的驾驶员为了图方便仍然将车骑进了‘下穿’。”李明昭说。昨天,在红星路“下穿”口,民警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

下午2点40分,一位男子骑着一辆“电马儿”从“下穿”骑了出来,刚一出来就被民警拦下。这名男子姓熊,他告诉记者他知道“下穿”“电马儿”不能走,但为了图方便还是从“下穿”骑了过来。对于他的违法行为,民警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处以50元罚款。

“‘电马儿’走‘下穿’非常危险,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民警提醒说,“下穿”里机动车的速度较快,电动自行车一旦驶入很容易发生事故。更危险的是,外面的道路光线亮,而“下穿”里光线较弱,“电马儿”驾驶员从外面道路驶入“下穿”,眼睛适应光线需要1秒钟左右的时间,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驾驶员一定要各行其道,千万不要骑“电马儿”走“下穿”。本报记者 何良 摄影 杨永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