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解读车辆号牌安装:“裸装”最安全

22.12.2013  22:08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李丹) 近日,关于车牌框如何使用的传言在网络上大量转发,不少市民也受此影响忙着拆框。那么,在成都地区,车号牌应该如何使用,什么样的车牌框用起来不会因为违反《道法》被处罚?12月22日,成都市交管局召开车辆号牌有关情况的说明会,对《道法》、123号令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车牌使用,进行了详细解读。

基本原则是不能污损、遮挡号牌,也不能违规安装号牌。”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即使号牌架,其内侧边缘距离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边缘不足5mm的,将视为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将一次性记12分。“建议大家尽量不要使用车号牌框,采取‘裸装’方式最稳妥。

该负责人称,此前有大量说法称,机动车可使用牌照架辅助安装号牌,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这种说法不完全准确。无论是《道法》、123号令还是2007年公安部出台的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都没有对车牌框上商标、装饰的明文规定。

类似的传言可能是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在解读规定时进行了延伸,但至少在四川地区并未形成硬性规定和处罚依据。理论上,车牌框的使用不会被禁止。”该负责人说。

但这并不意味着,车牌框的使用全无限制。该负责人介绍,根据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机动车应设置能满足号牌安装要求的号牌板(架)。前号牌板应设于前面的中部或右侧,后号牌板应设于后面的中部或左侧。

因而在机动车设计和制造时已充分考虑了号牌的安装位置以及号牌安装后与车辆的贴合问题,一般不需要再使用号牌框。号牌框是一种多余的物件。”该负责人建议,安装号牌时不应该只看遮没遮号牌白线,首选的应当是“裸装”号牌,“裸装完全符合公安部门的要求,不会引起任何的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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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对车牌号使用时出现的违法,处罚都很严重。而很多市民驾车过程中不太注意车号牌的状况,导致被罚。成都交警对涉牌违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临时号牌作废偷偷用:未悬挂号牌

民警介绍,如果购买新车后直接上路,尚未取得包括临时行驶车号牌在内的机动车号牌,以及已申领机动车号牌但未悬挂或者未粘帖,使用公告作废的机动车号牌,使用过期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将被认定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一次记12分。

光盘、备胎遮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在高速公路或尾号限行区域,常有司机使用纸片、光盘、布条、防撞装置、备胎等物品遮挡机动车号牌,甚至油漆、泥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民警称,这种影响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识认的行为属于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一次记12分。对于对因雨雪天气、道路等客观原因,来不及清洗车辆导致机动车车身及其号牌被泥浆遮挡或者载货汽车装载货物影响车辆号牌识认的行为,“交管部门一般会责令当事人当场予以改正。”民警提醒。

车框太大挡数字:未按规定安装号牌

民警介绍,有的司机在车牌上动手脚,把车牌粘贴歪,或者倒置、翻转、反向安装车号牌,甚至只悬挂一块机动车号牌的,“都属于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同样一次性记12分。使用可拆卸号牌架、翻转号牌架、全覆盖式有机玻璃号牌架的,也属于此类违法。

对于市民关心的白线遮挡问题,民警提醒使用的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边缘不足5mm的,也是未按规定安装。“如果安装得号牌架能露出车牌白线,就不存在这一问题了。

用“变号磁”:使用伪造车号牌

在成都实施区域限号后,有部分市民在车牌后贴上“变号磁”改变车牌数字和字母,以逃避电子眼抓拍。

类似在号牌上粘贴数字贴、符号贴或者使用胶粘、涂抹、拼接等方式改变号牌原有汉字、数字、字母的,使用非法制作的虚假机动车牌证的,属于变造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民警介绍,这种违法除了一次性记12分和罚款外,当事人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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